(一)標準試驗指針銷工作人員的正常試驗操作
1、 試驗箱右邊有一個裝丁烷氣體的小盒,把丁烷氣放進卡位里,擰緊底部的螺母,確保沒有漏氣,接通電源開關13,按“左行”鍵3A,使燃燒器16行到左端,將樣品裝上夾具,調整夾具使樣品與燃燒器針管置于試驗位置(底部燃燒:垂直距離為8mm ;側面燃燒:水平距離為5mm),然后按“右行”鍵4A,將燃燒器退到右端垂直位置。置風機開關15在“OFF”位置。
2、 按標準要求調節測溫銅塊與燃燒管的距離(銅塊底部到針管頂部距離為6±0.5mm),具體要求見第二部分。
3、 設定火焰施加時間9(施焰時間一般設定在30秒),持焰時間10(持焰時間一般設定在30秒),也可根據產品要求另行設定。
4、 順時針調節“火焰調節閥”12到小位置,,按“供氣”按鈕3接通氣源,逆時針慢慢調節“火焰調節閥”12供氣,同時用打火機或火柴點火,點燃火焰后調節“火焰調節閥”12,使火焰高度穩定在12±1mm(或其它標準規定高度)。
5、 進行溫度校驗操作,檢驗火焰是否合格,具體操作步驟見下文第二部分。
6、 檢驗火焰合格后,按“試驗啟動”鍵1,燃燒器行走左邊燃燒位置后正式開始試驗。
7、 試驗中觀察樣品燃燒情況,當采用底部燃燒的時候,針嘴與樣品的垂直距離一般要保持為8mm,在30秒的燃燒時間內如果出現燒掉一部分樣品的情況下,可以通過樣品夾具“上升”1A或“下降”2A來保持針嘴與樣品的垂直距離。在整個試驗過程中如果出現異常情況應馬上按“試驗停止”2,火焰施加時間Ta(一般施加時間都是30秒)到后燃燒器會停止供氣并自動退回右邊,注意觀察余燃,及時按“持焰停止”鍵11,請記錄持焰時間Tb(持焰時間一般不超過30秒為合格)等試驗數據。
8、 標準試驗指針銷人員在測試過程中,可以通過樣品夾具“上升”1A或“下降”2A來保持針嘴與樣品的垂直距離。
9、 按“試驗停止”鍵2,試驗結束,各元件復位。按風機開關15排除煙氣。
10、試驗結束后,必須將試驗箱右邊外掛的燃燒氣罐取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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